梁宇 川观新闻记者 吴忧

文明祭扫、鲜花祭奠,清明时节的安岳境内山林间少燃烧香蜡纸的烟尘,也少鞭炮声的喧嚣,更多了一份天朗气清。

“现在政府提倡坟头不烧纸,摆点鲜花、供果。再说现在山林里头杂草、树叶这些也多,容易引起火灾,村上每天都在宣传森林防火……”安岳县天马乡聚宝村董大爷说道。

图为安岳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干部在千佛寨森林公园督查森林防灭火工作(梁宇 摄)

春暖花开好时节,又到一年清明时。面对森林防灭火严峻形势,安岳县纪委监委紧盯清明期间祭祀祭扫等火灾隐患重点,坚持把工作做在前头,以再监督促进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切实筑起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的“隔离墙”。

“倡导选择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文明健康祭祀方式;倡议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提高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意识,严禁随意焚烧纸钱、燃放鞭炮……”3月19日,安岳县民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县人民发出如此倡议,被全县党员干部不断转发。

针对县内群众普遍存在的提前祭祀祭扫习惯,安岳县纪委监委坚持打好“提前量”,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电子屏、公开栏、广播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文明祭扫和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倡导现代文明祭祀方式,带头低碳祭扫、文明祭扫,共同守护安岳的绿水青山。

“你们村上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是如何安排的?”“乡镇的应急队伍是否组建、培训?消防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安岳县纪委监委综合督查组干部康成国,在思贤镇开展清明节前和森林防灭火综合监督检查时,一边仔细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一边叮嘱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增强防火意识。

“清明时节踏青时,纪律要求须牢记。清明将至,请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坚决做到‘五个带头’,自觉遵守‘五个不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旅游和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或变相公车私用......”

坚持提醒在先,把警钟敲在前头。节前,安岳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的1100余条清明期间廉洁提醒短信已早早发送,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再申廉洁纪律要求,明确“不能为”的纪律红线,再念“紧箍咒”提神醒脑。

“清明期间,一定要管好干部、监管好公车,严防公车私用和变相公车私用,防止打着工作的名义租用社会车辆回乡祭祖等违纪行为发生。”安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潘祖峰在县人社局开展监督时,向其相关负责人强调。

据悉,安岳县纪委监委在清明节前,还采用“固定走+随机查”的方式,组织27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既重点督查各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又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紧盯关键部位、重点领域,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狠刹清明“歪风”,确保安全过节、“清明”过节。

“清明期间既是森林防灭火的紧要关头,也是严防和纠治‘四风’重点时期。我们始终坚持严的态度,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既牢牢盯住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更严防党员干部组织大操大办宗族‘清明会’等违纪违法行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针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放任姑息。”安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谢良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