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政法委等8个县级部门(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巡察组客观真实地指出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单位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团结协作氛围不浓、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二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织议事决策不规范。三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缺位等问题。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教育活动成效不明显。五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助、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六是选人用人不规范。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公开机制不健全,不透明的问题。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同志指出: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二是坚持“严”字当头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任务,强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同时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对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县委巡察机构将不定期督查各被巡察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巡察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目标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