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集中反馈意见
根据安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9年9月24日,县委6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中医院、县三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通贤镇、长河源镇、石鼓乡、龙台镇、林凤镇、云峰乡、李家镇、高屋乡、合义乡等18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巡察组客观真实地指出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组织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弱化,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织会议定“三重一大”事项,部分被巡察党组织议事规则不规范,存在临时动议、主要领导事先定调、增补党委会议记录等情况。二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统筹推进工作不力,重点工作推进还存在差距。三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被巡察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学习形式单一、学用结合不够、中心组网络学习落实不到位等情况,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方针政策不熟悉。四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部分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内容。五是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巡察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党建工作主动性不够,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少,“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存在。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被巡察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化,第一责任人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不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少等情况。七是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被巡察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现金支付等问题,乡镇普遍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补助,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同志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发挥领导示范作用;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同时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对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县委巡察机构将不定期督查各被巡察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巡察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目标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