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向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工商联、县信访局、团县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妇联、县统计局、县总工会等8个县级部门(单位)反馈工作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一对一”反馈方式进行。
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单位党委(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在促进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反馈也指出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一是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情况方面,有的存在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聚焦职能责任促发展不够有力,党组发挥统揽全局作用不充分;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有的形式主义现象突出,存在对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审核把关不严、照抄照搬,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有的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的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团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四是巡视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有的落实整改不到位。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知责、履责、尽责,切实践行“两个维护”,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主要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目标导向,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落实整改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和反馈意见,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三张清单。三是坚持效果导向,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的有关要求。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借本次巡察整改,健全机制,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确保巡察整改持续长效,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同时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对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县委巡察机构将不定期督查各被巡察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巡察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目标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巡察期间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