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
2月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意见》确定,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历数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强农惠农富农、改革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成为这些文件的一大主题。
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指出,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4年,《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015年,《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2016年的《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不松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2017年,《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指出,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9年,《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有关治理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内容。2018年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在要求“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同时,还提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
脱贫攻坚任务能否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为决战决胜提供坚强保障责无旁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记者 王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