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良风气,以良好党风政风推动作风、民风持续向好发展,现将3起违规操办宴席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乾龙镇彭埝村党支部副书记冷×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
2019年1月,时任原鱼龙乡南泉村党支部书记冷×科为儿子举办婚宴,向原鱼龙乡党委申报与其胞弟冷×发五十岁寿宴合并宴请20桌。但冷×科实际办婚宴30余桌,冷×发办生日宴10余桌,共计40余桌。冷×科严重超出申报桌数,并收取2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00元。2021年10月,冷×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二、镇子镇三圣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李×未经报备操办丧宴的问题
2020年10月,时任镇子镇三圣村临时党总支书记李×的母亲去世,李×在未按相关要求向镇党委书记报告和向镇纪委报备的情况下,便举办了28桌的丧宴,事后也未补办相关手续,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7月,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龙台镇丝绸社区党委书记、主任陈×伟违规操办丧宴并收受管理对象礼金的问题
2021年4月,时任龙台镇丝绸社区党委书记、主任陈×伟在未向龙台镇党委和纪委报备的情况下,操办其母亲丧宴共计60桌,同时收受管理对象唐×东等6人送予的礼金共计1800元。2021年7月,陈×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上述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在全县持续深化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未按报备程序规范执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等问题。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带头遵守“十个严禁”,认真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杜绝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拟稿:廖国屹 审核:陈平 终审:金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