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安岳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
安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安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岳县纪委。
此外,设有安岳县纪委监委信息化和后勤服务中心1个直属单位。设有安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设有安岳县纪委监委派出片区纪工委(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派驻(出)机构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干部职工医疗、卫生防疫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出)机构档案和涉案款物保管;管理机关外事工作和涉港澳台事务。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网络宣传电教及新闻事务工作等。
法规研究室: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清理、评估、编纂等;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统一受理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领导下,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党委)、乡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派驻(出)机构及乡镇纪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级部门党组(党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党委、乡镇纪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派驻(出)机构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