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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安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7 点击: 次 分享至:

一、安岳县元坝镇三县村原村副主任周普龙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

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周普龙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推进不力,所负责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周普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岳县拱桥乡冒水村原村主任王承贵、原村副主任李远金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

2017年7月,王承贵、李远金明知李某良未进行C级危房改造,而对李某良房屋按竣工验收上报,导致李某良在未按规定时间内进行危房改造仍然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21年3月,王承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安岳县岳新乡沙水村党支部书记安旭德、原村主任安礼杰、村副主任张文洪虚列村集体资金和套取国家项目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5年2月至2018年8月期间,经沙水村两委实职干部商议决定后,沙水村以各种误工工资、会议补助名义虚列开支21笔共计5175元,用于村干部开会、下队等生活费。2017年,岳新乡沙水村向县老龄委争取到“敬老爱老助老”活动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经沙水村两委实职干部商议决定后,于2018年2月13日,以村办公室维修村院坝硬化、村购买桌椅板凳健身器材等名义虚列支出5万元。2021年1月,安旭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礼杰、张文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55175元予以追缴。

四、安岳县文化镇新回村临时支部书记唐光忠、原新园村副主任罗义忠虚列开支的问题

 2019年6月至7月,唐光忠在任原新园村支部书记期间,与罗义忠共同商议后,在新园村村级公共运行经费中以维修村堰塘、装修村办公室名义虚列两笔开支共计8600元用于原新园村两委生活费支出。2020年4月,在村级建制调整对村级财务进行整合时,罗义忠将此两笔开支计入原新园村现金明细账。2021年1月,唐光忠、罗义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8600元予以收缴。

五、安岳县大平镇玉石村原支部书记邓林荣、临时党总支副书记蒋春容违规多领取森林补贴生态效益补偿金的问题

邓林荣林权证确权面积为3.99亩,2011年-2020年应领取森林补贴生态效益补偿金合计604.48元,而邓林荣实际领取森林补贴生态效益补偿金2085.3元。蒋春容林权证确权面积为1.06亩,2011年-2020年应领取森林补贴生态效益补偿金合计160.59元,而蒋春容实际领取森林补贴生态效益补偿金2283.48元。2021年2月,邓林荣、蒋春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六、安岳县思贤镇关夫村临时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江之均、支部副书记唐成、村副主任谢远志私分工作经费的问题

2016年初,关夫村支部书记江之均与时任村主任唐成、副主任谢远志商议决定:将镇上拨付到关夫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量大小进行私分,并以造工资发放单的形式进行发放,其中江之均、唐成、谢远志分别领取了2000元。2021年4月,江之均、唐成、谢远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安岳县来凤乡原堰乐村6社社长谢瑞国违规将他人地力补贴登记到其妻子名下的问题

2015年,谢瑞国在对该社地力补贴面积申报过程中,未经联系和征求杨某亮意见,将杨某亮的地力补贴面积2.71亩申报登记到自己妻子杨某珍名下,致使2015年至2018年期间杨某亮的地力补贴资金共1291.13元发放到杨某珍的账户上。2021年1月,谢瑞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安岳县白塔寺乡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员廖顺英骗取生猪保险的问题

2018年2月,廖顺英在相关单位及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了白塔寺乡332户农户的5590头育肥猪,向保险公司递交了伪造的公示证明、自愿投保申请等投保资料,并自行缴纳保费39130元后予以投保。2018年4月至8月,廖顺英以育肥猪疾病死亡为由,以58户被保险人的名义,陆续向保险公司申报了114头育肥猪的保险事故,获得保险理赔款共计66049.72元。廖顺英个人实得26919.72元。2021年1月,廖顺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九、安岳县姚市镇黄泥村党总支副书记张红、村副主任骆书勇、村副主任赵文武私分工作经费的问题

姚市镇原箭塘村在2019年2月收到镇财政下拨的2018年度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3000元到账后,时任支部书记张红、村主任骆书勇、副主任赵文武3人商议通过造表签字方式由他们3人领取该笔资金。2021年5月,张红、骆书勇、赵文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安岳县乾龙镇永定村党总支副书记荣学明、村文书荣兴明违规使用集体经济资金的问题

2018年1月,时任原鱼山村村副主任荣兴明与时任村主任荣学明商议,用鱼山村办公经费缴纳应由11名党员个人缴纳的2017年党费132元,并于2018年4月将该笔账目记入村账。2021年5月,荣学明、荣兴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物责令退赔。

十一、安岳县石羊镇三银村党支部书记肖光义、村副主任符叶慧私分村工作经费的问题

2018年至2019年,符叶慧任石羊镇普庆村代理村副主任期间,与普庆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肖光义、时任村主任周某斌(非党员、已离职)商议,将蓝天燃气公司支付的村工作经费结余部分共计24300元予以私分。2021年7月,肖光义、符叶慧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十二、安岳县李家镇儒堂村文书张远强不正确履职的问题

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张远强任原和平乡儒堂村文书期间,负责新农保相关工作,在得知刘某元、王某香、胡某明死亡的情况下,未及时向乡便民服务中心上报,导致三户农户多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计6837元。2021年5月,张远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物责令退赔。

十三、安岳县千佛乡洪庙村村文书唐英不正确履职的问题

2020年6月到2021年4月期间,唐英不正确履职,工作不细致,漏报洪庙村村民谢某菊死亡信息,导致谢某菊亲属冒领高龄津贴款。2021年5月,唐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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