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毋庸置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各地必须完成的任务。尽管当前遭遇了新冠肺炎疫情,但脱贫攻坚仍然是工作之重。尤其是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日趋良好,各地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实监督环节,为进一步攻克深度贫困堡垒保驾护航。
“零容忍”的态度不动摇。坚持“零容忍”态度,是从严治党的需要,越是到关键时期,越要防范各种“微腐败”“形式主义”等现象。在过去,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影响了扶贫道路上凝心聚力目标的实现。为此,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重要职责,把深潜一线监督常态化,切实做好靶向暗访,依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那些影响脱贫攻坚进程的现象和行为,坚决保持高压态势,铲除滋生不良问题的土壤。
“强整改”的力度不可松。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的态度和实践。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的重心往“强整改”方面移一移、靠一靠。比如,针对问题进行抽丝剥茧,抓住问题关键细化整改举措,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只有这样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限期改,并且能将“严格改”贯穿整个监督过程,才能有效避免监督流于形式,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整改成效让老百姓满意。
“严验收”的考核不能少。在给出限期整改意见的同时,要明确验收标准,即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关于这点,说起容易,落实起来则容易有偏差。以往部分地方也有严格验收的意识,但多采用的是听听汇报、查查资料、看看现场这些方式,不能说其作用不大,只是验收环节缺少或弱化了“群众评议”,容易使验收效果打折扣。因此,在收官之际,纪检监察机关不妨在盯紧验收环节的同时,多创新一些“接地气”的群众评议方法。唯有多把群众满意作为严格验收的标准,才能让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检验。
“凡作事,将成功之时,其困难最甚。”越是在冲刺阶段,越考验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能力。为此,在实打实推进脱贫攻坚监督的过程中,要找准纪检监督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把问题想得再复杂一点,困难想得再多一点,准备工作做得再充分一些,以此写出“实”文章,交出“实”答卷。(作者:赵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