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在党的领导下,河南林县人民为解决吃水用水问题,用勤劳的双手和简陋的工具在太行山腰苦战十年,修建了长达1500多公里的红旗渠。在修渠过程中,孕育铸就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旗渠精神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
红旗渠建设者用一锤一钎凿出了一条精神长河,也筑起一座廉政丰碑。十年的时间,投资近亿元的工程,几十万干部群众参与建设,难以计数的巨量物资,没有一个干部失职渎职,没有一处挥霍浪费,没有一次请客送礼,没有一例贪污受贿,没有一个人挪用建渠物资,连账单都有整有零、清晰可查。
水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在经济困难的上世纪60年代,投入大量人力修建这样艰巨的工程,可以想象当地干部群体要承担多大的风险。上级没有指示没有部署,资金物资怎么筹集?现场人员怎么组织?施工技术怎么保障?渠修不成怎么办?林县县委班子认为修渠引水是造福人民,为民引水就不能怕担责、担难、担险。他们怀着为民造福的初心,顶着巨大的风险与压力,拍板兴建“引漳入林”红旗渠工程。
为人民修渠,自然赢得了人民的拥护。全县老百姓省吃俭用支持修渠,他们说:“要是不出力,就没脸用红旗渠水。”工程施工实行责任制,每一段渠岸、每一座渡槽、每一孔隧洞,都有责任牌,上面记着具体的施工单位,哪一个公社哪一个大队,一目了然。不仅现场的眼睛盯着、全县人民的眼睛看着,而且子孙后代无数眼睛还会监督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工地内外、全县上下形成了不敢懈怠、不敢挪用、不敢贪腐的强大震慑,时刻警醒着、激励着每一个红旗渠建设者。
修渠花的是“家底子”。一分一厘算细账,容不得建设者有半点虚假。红旗渠建设过程中,制定了各项纪律制度,修渠物资分类管理,出入有手续,调拨有凭据,月月清点,粮食、资金补助的发放程序也很严格,根据记工表、伙食表、工伤条等单据对照执行。红旗渠的资料中,有一类资料所占比重很大,就是账单,各式各样的账单,上面盖满了手章、手印,数字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账单有整有零、清晰可查,见证了修渠人的严密严谨。自1960年2月至1969年7月,红旗渠工程建设总投资6865.64万元,累计消耗钢材123.5吨,水泥6705吨,炸药2740吨,单从这组有整有零的数字,足以想象背后是多么缜密的管理系统。
红旗渠纪念馆的展柜里,至今保留着几张票据,一张开具于1963年4月29日的发货票证显示,当时购买了总价375元的125根钢钎;某集体伙房账目记载,“天1561.5,粮2342.25,款624.50元”。这张票据,只是红旗渠账目明晰、制度严密的一个缩影。
引来水才会过上好日子。一心一意修大渠,容不得建设者有半点偷懒。“工作高标准、生活低标准”,是林县县委给修渠干部们制定的规则,并具体化为“五同六定”: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商量,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劳力、定工具、定工段。干部们的工作量比群众的大,但口粮标准却比群众的低。1960年2月至8月,民工补口粮2市斤,干部补1.5市斤;1961年至1966年,民工补1.8市斤,干部补1.2市斤。
在红旗渠工地上,看不出谁是干部谁是民工。副县长、工地总指挥马有金,长年风吹日晒,还是抡大锤的好手,人称“黑老马”,“副县长”倒很少被提起。
红旗渠在创造人工天河奇迹的同时,也打造了一支干净担当、特别能战斗、特别廉洁的干部队伍。林县的老百姓有口皆碑:“干部能够搬石头,群众就能搬山头;干部能流一滴汗,群众的汗水就能流成河!”这句话当年用石灰写在了太行山的岩石上,至今仍依稀可辨。(杨林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