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坪河乡集灵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代有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安岳县坪河乡集灵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代有民在担任集灵村村主任期间(2014年7月某天),在为集灵村3组村民代某选办理房屋改造审批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相关手续过程中,违规接受对象户在坪河乡某餐馆里的宴请。2019年1月4日,安岳县坪河乡党委给予代有民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