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章》规定,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
2.《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
3.《党章》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
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
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必须把改革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
6.《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 )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 )
8.《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
9.《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坚持依规治党与从严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 )
1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
1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仅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 )
1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
1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终生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
15.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不能终止其代表资格。( )
16.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
17.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一般规定。( )
18.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予处分。( )
19.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
20.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纪后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
2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
2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2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2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25.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
26.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是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
27.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是属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
2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
29.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30.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扶贫领域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 )
3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 )
3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
3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
3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 )
3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诫勉谈话。( )
3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组织部门不公开。( )
3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下级纪委至少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并进行述职。( )
38.《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党组织问责的,可以不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 )
39.《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促改。( )
40.《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 )
41.《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
4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者唆使、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弄虚作假,阻扰问责工作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
4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
4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可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45.《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前,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报开展巡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视目的和任务。( )
46.《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
47.《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巡视组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
48.《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
49.《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
50.《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
51.《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
5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
5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适用于正、副职领导职位。( )
5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后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
5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 )
5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57.《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 )
58.《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考察对象,也应当由相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
59.《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
60.《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
6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
62.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要少发。(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63.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 )
64.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贺信或贺电。(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65.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开展。( )
66.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其交流任职前的有关情况可不予以考核。( )
67.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不能提出复核或者申诉。( )
6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 )
6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
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执行公务时,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公务员也必须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承担部分责任。( )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也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
7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可以申请回避。( )
7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 )
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
81.《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的。( )
82.《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
83.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
84.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
85.机关党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
86.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 )
87.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
88.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
89. 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
90.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