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7月23日,县委开展第十轮巡察工作,县委六个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安岳县人民医院、安岳中学、利民排水公司、柠都自来水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对扶贫专项牵头的县委组织部、县文广旅局、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扶贫办)、农能办等8个扶贫专项牵头县级部门和思贤镇、通贤镇等22个乡镇79个贫困村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4日,县委开展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县委六个巡察组对姚市镇、思贤镇、天马乡、忠义镇、护建镇、元坝镇、兴隆镇、清流镇、天林镇、乾龙镇、高升乡、横庙乡、周礼镇、永清镇、朝阳镇等15个乡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通贤镇、龙台镇、李家镇、卧佛镇等4个乡镇开展巡察了巡察“回头看”。现将巡察发现主要问题、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反馈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轮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主要问题119个,第十一轮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主要问题220个。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高度重视,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和干部职工通报会等形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整改方案;同时建立巡察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及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建立了动态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截止2021年9月底第十、十一轮巡察所有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其中,第十轮共落实整改措施390余条,建立完善制度150余项,整改问题110余个;第十一轮共落实整改措施1260余条,建立完善制度180余项,整改问题180余个。
二、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第十轮巡察共发现8个单位问题线索16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国资金融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安岳中学等9个单位承办,现已基本办结。截至目前已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7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同时责令7个单位清退追缴违规资金共计31.2余万元。第十一轮巡察共发现19个单位问题线索72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交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思贤镇、天马乡、姚市镇等20个单位承办,现已办结47件。截至目前,立案审查17人,已给予 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39人批评教育;12人谈话提醒,清退追缴违规资金共计58.9余万元。其余线索正在加紧办理中。
三、巡察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第十轮集中巡察后,县委巡察机构分别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等12个单位部门转交意见建议22条。第十一轮集中巡察后,县委巡察机构分别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水务局等8个单位部门转交意见建议12条。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逐项逐条梳理,一项项完善制度规定和办法,分类建账狠抓落实整改结果。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从总体上看,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整改整体成效较好,第十轮相关问题及线索已全部办结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发挥出巡察利剑作用。第十一轮巡察反馈移交的问题及线索还有部分正在进一步加紧整改中。部分被巡察单位存在整改工作推进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等现象,需继续用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第十一轮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果运用的后续督促督办工作,视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