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纪委牢牢把握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主线,坚定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
主动统筹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协助县委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督促县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请县委常委会18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县委听取县委班子成员、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4次。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监督检查2次,推动完成反馈意见整改41项。
主动担负监督责任。牵头草拟《关于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划清责任、明确任务和分工,强化常态提醒督促,制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示单》120余份。严格责任制落实监督,4名乡镇和部门一把手、4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县纪委全会口头述责述廉。逗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通报整改单位5个,持续释放监督强烈信号。
主动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完善贯通协作机制,联合制定《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办法》《关于加强执法司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作的通知》,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管党治党推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