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中国共产党安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刘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持久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县委副书记、县长赖才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安亮出席会议。
刘建华在讲话中指出,过去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政治站位有高度,政治监督有深度,惩贪治腐有硬度,正风肃纪有力度,服务群众有温度,关爱干部有热度,推动全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存在,责任空转虚化不容忽视,“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重点行业领域腐败问题突出,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时有发生,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需强化等。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和坚定,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刘建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党独有难题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的精辟论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丰富成果、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的深刻阐释,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更加自觉地投身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刘建华要求,要加强政治监督,保障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落实见效。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心怀“党之大计”“国之大者”,推动中央省委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决策部署在安岳落地生根。要助力县委中心工作破障开局,看县委“1324”发展战略和“三件大事、四个突破、五项改革”重点任务、重要要求贯彻得怎么样,看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有没有担当起来,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当好抓落实的护航员。要始终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持续深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抓到底,确保整改终端见效。
刘建华指出,要坚持重拳出击,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更大力度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力建设“清廉安岳”。要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抓好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要持之以恒一体推进“三不腐”,始终保持“惩”的威慑,持续强化“治”的效能,切实发挥“引”的效应。要全力构建高质高效监督体系,在加强“一把手”监督上求突破,在夯实基层监督工作基础上再发力,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上求实效。要持续深化“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压实工作责任,抓牢民生实事,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考核问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刘建华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汇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强大合力。全县各级党组织务必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务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继续用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体现政治建设成果、诠释忠诚内涵。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严抓班子、严管队伍。要充分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激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全力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坚决防止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治“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努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金家文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以电视会议形式召开,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县纪委委员,县级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部分驻安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工委负责同志,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巡察组组长、县纪委监委各室(部、中心)负责同志,以及其他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拟稿:张雯雯 审核:周刚 终审: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