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岳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副局长付中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中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去向;违规参与房地产项目开发并从中获利;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严格审核房产预售许可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项目产权等事项中提供便利并收受财物。
付中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付中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