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岳县纪委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县二十项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根据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调研督导
1.加强统筹。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对各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派驻(出)机构的联络指导,建立年度计划和备案机制,委领导同志坚持带头下基层、听民意、察实情、解民忧,委机关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密切与群众联系。加强工作统筹安排,涉及多个单位负责的同一项工作或同一单位的多项工作需到乡镇、部门(单位)调研督导的,应精简合并,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
2.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既报喜又报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倡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一线、直达现场、直接调阅文件资料、直接找负责人和当事人谈话等方式进行点穴式、机动式调研督导,不得要求填报各类繁琐的表格,不得对资料编制和装订提出繁琐要求。重在熟悉了解真实情况,找准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既调查又研究、边工作边研究。调研督导点位要真实,不得临时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制作展板和专题片,不得事前“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3.简化接待。委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督导,除综合性或有交叉任务外,原则上同行委机关中层干部不超过2人。严格对口陪同,乡镇主要领导同志不陪同,乡镇纪委负责同志陪同,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专项调研督导组一般不超过4人,综合调研督导组一般不超过7人,调研督导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用餐和缴纳伙食费,不接受宴请。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调研督导。
二、精简和规范会议活动
4.严控数量、规模和时间。委机关各室拟召开的各类范围较大的会议,须报委主要领导同志批准。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或接续召开,可小范围讨论决定、部署安排的事项,不再开会。以委机关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不超过1天、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委机关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由承办室提出初步方案,商办公室统筹安排。离县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要按要求请示报告。
5.提升效率和质量。委机关一般性内部会议。提倡脱稿发言,不穿靴戴帽,严控发言时间讲短话,多反映问题、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会议主持直接讲议程、不重复会议安排部署、不重复强调领导同志讲话、不提无具体安排的贯彻要求。控制会议经费支出,会场布置要简朴庄重,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6.减少发文数量。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上级已有明确安排的,不再转发文件;已通过媒体公开发表的讲话稿,不再编发文件。除办公室外,委机关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直接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报送文件,不得向各乡镇纪委和片区纪工委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委机关各单位自行编发的工作动态、资料信息等可在纪检监察内网设置专栏登载,不印送纸质材料。
7.弘扬优良文风。文件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文风要朴实,实事求是,不刻意追求对仗、工整,不用空话套话,更不得搞“材料出政绩”。上报的简报信息应重点反映不宜公开报道的重要动态、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可公开宣传报道的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8.规范报送程序。除委领导同志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向委领导同志报送公文,不得以单位负责人名义向委机关报送公文。报送委机关的公文,不得同时报送委领导同志个人和抄送下级机关。除报送委领导同志和已有明确寄送单位的公文外,报送委机关的公文一律归口送办公室。
四、改进新闻报道
9.规范报道范围。委机关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委机关各室内部召开的会议活动不作报道。提倡运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委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
五、加强外事管理
10.严格外事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外事纪律和财务纪律,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按有关规定处理礼品授受问题;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不搞送迎。
六、去除虚浮用语
11.规范称呼。委机关会议活动及公文流转中,一律互称同志。行文或报送其他书面材料确有需要称呼职务的,按照“职务+姓名”方式规范称呼。任何场合都不使用“老大”“老板”“兄弟”等社会性称谓。
12.少用敬辞。委机关行文不用“呈”“恭”等,也不叠加使用“报请”“报送”等。委机关会议活动讲话、发言一律不使用“尊敬的”,委领导同志讲话、署名文章一律不冠“重要”一词,有关要求一律不称“指示”。
七、改进考核工作
13.优化考核指标。紧扣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以及自身建设情况等重点内容,更加突出主责主业,优化和精简考核指标,不断完善考核内容方法。
14.注重日常管理。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的日常管理、动态跟踪,定期梳理分析进度情况,以情况通报、经验交流、平时抽查等衡量工作质效,杜绝“年底定江山”。
八、厉行勤俭节约
15.增强节俭意识。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委领导同志要带头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
九、打铁必须自身硬
16.强化自身约束。带头遵规守纪、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是与非、义与利、亲与清的关系。敢于讲真话、说实情,敢于旗帜鲜明、动真碰硬,增强斗争性,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保持谦抑品格、严格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坚持对上对下、对内对外、对己对人一个样,不搞双重标准。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不搞特殊。
本实施办法规定的上述事宜,涉及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按县委有关规定办理。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